一、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变更的首要程序是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就变更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尊重对方的意见和诉求。
用人单位在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意向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变更的原因、目的和具体内容。劳动者则有权对变更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双方可以就变更的条款进行反复讨论,直到达成一致意见。
例如,用人单位因业务调整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向劳动者详细解释业务调整的背景和必要性,以及新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待遇等方面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对新工作岗位的疑虑和要求,如培训机会、薪资调整等。通过双方的协商,最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变更方案。
二、书面形式
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变更的内容,避免日后产生争议。书面变更协议应当包括变更的具体条款、生效日期、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等内容。
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在于,它可以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依据。如果在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书面变更协议可以为解决纠纷提供有力的证据。
例如,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在协议中详细列出变更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内容,并明确协议的生效日期。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该协议书即成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通知工会
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还需要通知工会。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组织,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用人单位应当将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因、内容和程序等情况及时通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工会认为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调整。
例如,用人单位拟进行大规模的裁员并变更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工会,并向工会说明裁员的原因、范围和程序等情况。工会可以对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备案存档
劳动合同变更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及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备案存档。备案存档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日后的管理和查询,同时也可以作为劳动行政部门检查的依据。
用人单位可以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通知工会的材料等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在保存过程中,应当注意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总之,劳动合同变更需要遵循协商一致、书面形式、通知工会和备案存档等程序。这些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劳动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