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大家对劳动合同法一定有很多疑问,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4、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告知义务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5、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
答:《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能否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扣押证件?
答:《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7、什么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哪几种?
答: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从合同的生效之日开始,到合同的终止之日结束。《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