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剧本杀行业的火爆,越来越多人加入到剧本杀创作、主持、演绎等工作中,而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隐藏着不少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剧本杀行业劳动合同里,最核心的争议集中在剧情版权归属和从业者创作权益分配上,这些问题关系到每一位从业者的切身利益。
剧本杀的核心就是独特的剧情和玩法,一个好剧本能给店铺带来大量客源。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剧本杀作者、编剧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没有明确约定剧本版权到底归谁。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创作的剧本很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作品,版权归用人单位所有。但对于创作者来说,自己花费大量心血创作的剧本,却无法拥有版权,后续也享受不到剧本带来的衍生收益,这显然不公平。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创作者一定要和单位明确版权归属,比如约定版权共有,或者给予创作者相应的版权收益分成。
除了编剧,剧本杀主持人、演员等从业者也会参与到剧情的二次创作中,比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台词、设计互动环节。这些创作虽然没有形成完整剧本,但也为剧本杀的体验增色不少。然而,大部分劳动合同里都没有涉及这部分权益的分配。一旦这些创意被应用到其他剧本或商业活动中,从业者却得不到任何回报。所以,无论是主持人还是演员,都应该在合同里明确自己参与创作部分的权益,比如约定创意被采纳后的奖励机制,或者享有一定比例的收益分成。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很多用人单位会在合同里加入竞业限制条款,要求员工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到竞争对手的店铺工作。但竞业限制是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离职后按月支付补偿金。如果合同里只规定了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却没有约定补偿金,或者补偿金过低,这样的条款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也应该合理,不能过度限制员工的职业发展。
剧本杀的剧情和玩法属于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常会要求员工保密。但保密的范围、期限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都应该在合同里写清楚。如果条款过于笼统,比如要求员工无限期保密所有信息,就可能不合理。从业者要仔细查看这些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