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可免费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法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下是鹤壁市的仲裁规定:
(一)申报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其它材料:
劳动者(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委托);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登记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劳动者(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在市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央所属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市级有关部门登记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外地驻鹤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在我市取得合法就业资格且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及港澳台的居民和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5.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在我市有重大影响,应当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涉及以上企业或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申请人到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诉;其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市仲裁委3378091、淇滨区仲裁委3229965、山城区仲裁委2667739、鹤山区仲裁委6873135、淇县仲裁委7176055、浚县仲裁委5522109。
(三)注意事项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