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公司通知要变更工作地点的情况,这时候员工心里或许会担忧:我能不能拒绝呢?
从法律层面来讲,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就跟工资、工作时间一样关键。公司要想变更工作地点,不能随随便便就决定,需要和员工商量,双方都同意才可以变更。因为工作地点变了可能会给员工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比如上下班路程变远,通勤时间变长,路上花费的钱也变多,甚至还可能影响到家庭生活。所以法律赋予了员工在这件事上的话语权。
不过,现实里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公司会说变更工作地点是经营需要,比如业务拓展、办公场地搬迁之类的。如果公司变更工作地点有合理理由,而且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降低对员工的影响,像提供班车、交通补贴或者调整上下班时间,那员工可能就不好直接拒绝。毕竟公司也有难处,大家还是要相互理解。但要是公司什么都不考虑,直接要求员工去新地点上班,那员工拒绝也是情理之中。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劳动合同里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比较模糊。比如说只写了“本市”“某区域”,没具体到某个地址。这种情况下公司变更工作地点的灵活性就大一些,但也不是想怎么变就怎么变。公司还是得从合理性角度出发,不能故意折腾员工。要是新地点虽然还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但距离原来的工作地点特别远,给员工造成极大不便,员工还是可以和公司沟通,表达自己拒绝的想法。
要是员工决定拒绝公司变更工作地点的要求,也要注意表达的方式。心平气和地和公司沟通,说出自己的顾虑和困难,最好是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要是实在谈不拢,员工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让专业的部门来判断公司的做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更,员工不是不能拒绝,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处理,既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也尽量避免和公司产生不必要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