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却被辞退了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在岗期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实际工作的工资。
2、劳动者非因个人原因被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约定的目标完成等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累计工龄不满1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倍;累计工龄已满10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同上述第二点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情况,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补偿标准和程序。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了不同于法定标准的补偿金额,那么以双方协议为准。
二、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工资加上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为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员工被公司辞退一般情况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无故被辞退的情况,建议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