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金三银四“的时间,大量应届生从学校进入社会,在这个期间应届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障个人权益,这篇文章就介绍在于用人单位签约三方是应该注意什么,供大家参考阅读。
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二、在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中,一般都会有试用期,这要视合同期的长短而定,一般情况下,试用期为1-3个月,但不能超过6个月。在国家机关、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中,见习期一般为一年。
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四、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多为“格式合同”,仅在“备注”一节中有三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余地。为避免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出现争议,也可以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目前,很多大学为提高自己的就业质量,迫使大学生与自己的亲戚、朋友签署“虚假”的就业合同,这种做法对大学生是非常不利的,大学生们不应该这样做。
六、在签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和程序。由用人单位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然后到所在院校的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避免本人在填好表格后,直接去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造成不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