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A问:我辗转在几个城市工作过,如果将来想回重庆退休,现在有必要转移我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吗?
养老保险关系转不转,要看具体情况哦~
如果将继续在不同城市打拼,不必每次工作地变动都转移一次养老保险关系,建议在将来临近退休时,将在各个城市的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归集到确定好的退休地,再在退休地领取养老金。
同时,确定退休地需要符合政策规定,不是想在哪里退休就在哪里退休哦。相关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当你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在户籍地,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当你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不在户籍地,按以下规定确定退休地:
★累计缴费年限在某地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达到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的,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另外,参保职工如果是在市内流动就业,则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参保,在新就业(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即可。
补充部分: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就是把参保人员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进行合并,并将两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以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养老保险权益完整、准确。
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如果参保人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新旧两个单位不在同一个省,就叫做跨省流动,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如果参保人员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叫做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了。
来源: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