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新入职的我们,初入社会,会面临诸多问题,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职场中的薪资相关问题:实际薪资与合同薪资不一样我们该怎么处理?
若实际薪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实际薪资与合同薪资不一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实际薪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
2.实际薪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
上一篇文章为大家讲解了第一种情况,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讲解第二种情况:实际薪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
这种情况,可以算作是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情况。
那么此时劳动者应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说工资明细还有劳动合同等,然后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若实际薪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