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有这样的规定:
员工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日之后离职,则公司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那么这种规定是否合法呢?员工月初离职,当月社保还要交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层面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其实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1天,企业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
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当即取消职工社保可以么?
在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单位私自提前取消职工社保是违法的!
城镇职工社保一般都要有单位才能正常缴纳,员工离职当月社保缴纳与否要看员工的具体离职时间还要和单位相互协商!
员工月末入职是否应当缴纳社保?
1.入职30天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该条款只表明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只要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即不违法。
2.入职当日起,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即为企业的职工,企业必须员工缴纳社保费,且在员工为企业职工时间内均应缴交社保。因此,不管员工是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当月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特殊情况:员工入职月自行或前单位已经缴纳社保;员工离职月员工入职下家单位时间早于社保征缴时间,且员工要求必须携带解合书按时入职同时下家单位为其缴纳当月保险(此情形必须商定一致且只能在离职日之后发起停保和次日发起解合,避免形成工伤后社保处于停保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社保费用一直是企业人力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如何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呢?
1、建议员工月初入职:企业在确定要录用员工时,可以让员工在月初入职,这样就不用担心才上个几天班就要为其缴交整个月的社保费用;
2、建议员工月末离职:员工离职,基本上都是员工个人提出离职。按合同法规定,合同未到期的,员工个人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才可解除劳动关系。正常情况员工离职工作交接也用不上30天,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工作交接情况,在月末就可与员工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也就不会出现,月初离职企业还要为员工缴交社保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