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天津市、新疆兵团也公布了2023年社保调基政策。之前小编整理了全国多地调整后的社保缴费基数(市级的社保基数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
01、安徽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安徽省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已执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可选择抵扣2023年剩余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也可选择退回。
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政策原文:
https://hrss.ah.gov.cn/zxzx/gzdt/8780314.html
02、北京
7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从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
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参保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2023年7月起将暂按参保职工6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10%核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京人社发〔2023〕8号
政策原文: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307/t20230725_3207176.html
03、上海
上海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183元/月。按此计算,2023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549元/月,下限调整为7310元/月。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KKuqig_FNrxbQH1-Z931ew
04、广东
7月3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其中,广州市、深圳市、省直(第一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5284;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第二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546;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第三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第四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190。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粤人社发〔2023〕22号
政策原文: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qtwj/shbz/content/post_4210987.html
05、福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闽医保【2023】64号
政策原文:http://ybj.fujian.gov.cn/zfxxgkzl/fdzdgknr/zcwj/202306/t20230619_6189103.htm
06、四川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元/月,上限为21228元/月。
成都
根据成社办〔2023〕36号文规定,暂从2023年8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若四川省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政策原文:
http://rst.sc.gov.cn//rst/zcfgqt/2023/7/18/eda06cf7750d4c338cb6e2928ff6c75f.shtml
07、山西
2023年7月7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上限为19314元。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即月缴费基数在3863元至19314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晋人社厅发〔2023〕42号
政策原文:
https://rst.shanxi.gov.cn/zwyw/tzgg/202307/t20230707_8888614.shtml
08、吉林
吉林人社公布《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确定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元/月。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上、下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吉人社联〔2023〕76号
政策原文: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7/t20230712_8738288.html
09、广西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268元(即643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931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原文: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fgfxlm/t16818838.shtml
10、青海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348元/年(8029元/月)。确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0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817元/月。
政策原文:
http://rst.qinghai.gov.cn/qhrstweb/article/articleinfo.action?rid=87441
11、重庆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医保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48号)。对我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我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2348元/年(6863元/月)。
我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二档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按照82348元/年(6863元/月)的60%执行,其中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高于82348元/年(6863元/月)60%的,按照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执行。
政策原文:
https://rlsbj.cq.gov.cn/zwgk_182/zfxxgkml/zcwj_145360/jfxzgfxwj/202307/t20230718_12159951.html
12、山东
7月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831元。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山东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为7069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鲁人社字〔2023〕59号
政策原文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78/202307/bd60945e-134b-43ec-a189-5e3175eb0629.shtml
13、天津
8月10日,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8月21日起执行。2022年度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028元,月平均工资为7919元。2023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标准,按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919元计算,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751元和23757元。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津人社局发〔2023〕8号
政策原文:
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08/t20230811_6375614.html
14、新疆兵团
近日,新疆兵团公布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参数:2023年度新疆兵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7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875元/月。
根据新疆兵团新公布的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基数的4575元至22875元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缴费额按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915元/月至4575元/月之间。
因新缴费基数启用,从2023年8月起,新疆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划扣当月社保缴费,并对2023年1月至7月社保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人员进行补差。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lyF5t0UGFiHTo1gZ5mJXtg
15、甘肃
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下发通知,公布2023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数据显示,甘肃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448元,下限标准为4090元。
通知指出,2022年甘肃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816元,以此核定甘肃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448元,下限标准为4090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甘人社通〔2023〕301号
政策原文:
https://rst.gansu.gov.cn/rst/c113673/202308/169925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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