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加班文化”的热搜冲上榜首,大家纷纷讨论加班休假的问题。清明节法定假日却还被要求加班,引起了众人的不满。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加班,劳动法里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1、加班时间
1)《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正常加班按1.5计算工资,双休加班按2倍。
2)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加班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工资计算
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
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