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为水平评价类性质,通过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设备监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今天就来介绍一下考试科目的调整。
一、科学调整考试科目
《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两门考试科目保持不变。
为强化质量管理和项目管理在设备监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调整为《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
调整后,考试科目保持4门数量不变,考试成绩有效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为4年。
二、规定免考科目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时,可以免考《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三、促进职业资格,评价与使用衔接
取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强化登记服务,并规范继续教育工作
要求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应当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取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