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尽管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履行的劳动法律方面的法定义务,但没有明确对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定性,未明确把用工单位也列为用人单位,不要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开展各项工作,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用人单位具有劳务派遣员工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但其劳动合同归属在劳务派遣公司。
事业单位改革后,劳务派遣工会怎么补偿?
事业单位中有不少临时工,有些临时工与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有些临时工是劳务派遣人员。事业单位改革中职能发现变动,单位的正式职工会妥善安置,整合分流,或者按要求提前退休。事业单位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其前途则会根据单位实际使用需要情况来决定。不过除了劳务派遣工,其他人员如果被解除合同,都可以直接领取一定的赔偿金。
对于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员工,我们需要注意这三个方面。
第一劳务派遣工没有事业编制,并不属于事业单位正式用工,也基本不可能转正;
第二劳务派遣工的薪资福利节假日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但是薪资发放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执行;
第三事业单位改革中,一旦不需要劳务派遣工,单位不直接与派遣工接触,而是直接与派遣公司终止合同,赔偿金直接结算给派遣公司。
派遣人员回劳务派遣公司后,公司继续安排其他派遣工作,不算违约的话也就没有赔偿,如果公司也终止合同,涉及赔偿可以正常向公司索赔。
劳务派遣工被事业单位退回后,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安置。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另行派遣新的岗位,也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已经注销或者破产的劳务派遣公司,则要由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