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温度达到多少度应当停止露天作业?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C以上、40°C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37°C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