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也称作创办人,是指事件的发起者,是一个企业、组织、社团、基金、网站等的主力创立人。通常指的是在第一份公司董事注册、社团干事名册、组织高级成员中有名字的人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组织成立之时,曾经出力、出资本的所有人士,他们具有一定的控制权。
联合创始人,又叫联合发起人。指的是在初期共同创办企业时期,分别担任具体工作和一定任务量有着具体贡献的人士。比如投入了技术方面、信息方面、宣传方面等方面,不一定投资资金。共创的项目或上线期间,即便离开的人士也可以视为联合创始人。
初创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架构包括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这四类人对于公司达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股权分配一定要照顾好这四类人士的利益。
分配股份要围绕以下原则:
明晰四类的责、权、利——清楚了解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的长期责任,权力与利益。量化个个人的价值,根据贡献值分配股权。特别是初创公司需要资金,人脉与技术,因此需要鼓励成员给公司带更多的资源,让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们更好的管理公司,保障公司经营理念统一,稳定发展。
关注股权架构的合理性——建立好开放架构,让不合适公司发展的人可以随时退出。同时在多轮投资人进入公司时,应按着我国公司法要求同股同权,双层股权架构,使用各种方法来确保股权架构合理,保障创始人们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保证核心创始人的控制权——合理的股权股份架构设计,让核心创始人能更好的保持公司的控制权,特别是初创时期,公司不要平均股权,应分配更多的股权给核心创始人,让核心创始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创始人间股权分配模式:
1) 绝对控股模式——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即67%的股份、18%的合伙人股份、保留15%的团队股份。
2) 相对控股模式——创始人占51%,合伙人合计占34%,职工保留15%。
3) 非控股模式——创始人占34%,合伙人团队占51%,激励性股权占15%。(适用于团队合作互补,基本合作人权益相对平均的情况下)。
总之,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从而把握公司持续发展,激发团队做大企业的信心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