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清算之前要成立注销组进入项目结算。在清算方式上它是一种自愿清算模式。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而且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
一.性质不同
注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而终止公司的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无关。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书面裁定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
二.清算方式不同
注销清算是指企业在履行了经营目标,完成了法律、行政规定的一系列注销手续后,依法解散,清算其债务和资产后,委托注销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最终从工商部门注销的过程。一般情况下,注销清算适用于企业自愿解散、无债务或债务能够及时清偿的情况。注销清算是一种自主解散的方式,企业在正常运营中决定自愿终止经营并主动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或者债权人申请破产时,由法院依法对企业进行强制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涉及到企业的债务违约、法律程序和法院的介入,旨在通过清算企业的债务和资产,优先偿还债权人的债权。破产清算一般是在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由法院裁定,并由破产清算管理员负责进行。
三.提出清算对象不同
注销清算是以公司主动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权申请为前提。
破产清算是债务人、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四.清算目的不同
注销清算是企业自愿解散并清算债务和资产,而破产清算是在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或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由法院介入进行强制清算。一个是自愿而另一个是因为资金等问题被动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