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与法治的辨析论文
法治与人治是两种对立的治国方略,两者各有其涵义与特征。由于人治存在的弊端与法治的巨大优越性,现代社会选择法治成为必然。法治具有的局限性,决定了在推行法治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法治的特征
1、什么是法治
以法律为标准,来判断人的行为是否规范以及决定违法应受的惩罚,是法治概念的核心。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领导层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向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不断学习,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一直致力于中国法制的建设。尤其近几年,国家在完成初步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开始提出建设法治国家的口号,更是凸显了当代人对法律的重视,以及法律意识的提高。
2、法治的优点
依法治国最大的优点在于其公平性,不论地位如何,不论职业如何,只要违反法律,受到的都是同样的处罚。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由于其法律意识薄弱,对法律规定等的不熟悉,一是导致无法准确辨别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或是触犯了什么法律,二是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有效地找到维护自己的办法。而将我们的国家建设成法治社会后,这种情况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使弱者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强者有了规范自己言行的约束。
真正的做到“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3、法治的缺点
当然,法治并非是十全十美的,建设法治社会,初衷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言行举止,限制不良行为的产生,但如果国家、公民在任何事情上都严格按照既定律法当做唯一的依据,来判断行为的对错,人与人之间不再重视人情纽带,那么整个社会将变得冰冷疏离,这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初衷并不吻合。
二、人治的特征
1、什么是人治
所谓人治,顾名思义就是以统治者的思想来治理国家。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大方向由统治阶层来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几千年中,这种思想被统治阶层大为推崇,中华民族一直处于这种统治之下。直到近代以来,西方管理制度传入国内,其优越性与普适性得到认可,让我们学习到了一种崭新的管理模式,才在新中国成立后从人治转向法治。
2、人治的优点
人治的治理模式并非没有可取之处。这种治理方式在统治者贤明的基础上,会规避掉很多条条框框,带领社会飞速往前发展,同时整个社会对于人文的推崇会更加明显。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几千年来的统治思想,更是大力推崇“人治”,有利于中央集权,加固了统治者的统治。另外,人治的环境从社会风气上说对人有一定的督促作用。譬如古代入仕,参加科举的必须是孝敬父母,名声良好的学子,名声对人的发展极其重要,一旦风评不好,将会失去很多向上走的机会,即使是现代,当官为政者的名声也是极其重要的。
3、人治的缺点
但与此同时,人治的缺点也极为明显,当以统治者为治理国家的核心时,一旦统治者出现了一点失误,那么整国家将会受到重大影响;此外,人治的另一个缺点是没有足够强大的律法来规范统治阶级的行为,当权力集中在不受约束的人手中时,权力就会失控。纵观中国的朝代更迭史,每个朝代的覆灭无不验证了人治的不可取。
三、如何看待两者的关系
1、互为补充
人治与法治的关系首先是互为补充的关系。法治缺少了人治的人情,人治缺少了法治的理性,要想真正的治理好一个国家,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在公正准确的践行法律时,也要在合适范围内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考虑进去,使我们的行为既是正确的,又是温情的。人治的思想可以看做是法治管理下的润滑剂,让许多的法律举措更易被人接受。对待违反法律的人在符合法律量刑的范围内,考虑犯罪的动机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在往正确方向引导的同时做出最公正准确的决断。
2、互相约制
人治与法治也应该是互相制约的。当面对同一种行为时,法治的理性会对抗人性的软弱来避免做出错误的判断,而人性的思考方式会使法律条例变得不再冰冷无情。这种互相制约的管理方式,会使得社会在充满温暖的环境中高效运转,比起摒弃其中一种的管理制度要更加周全。
总而言之,通过上述分析,法治能够保障国家机器的长远运转,人治只能在某个时期出现短暂的辉煌,中国近代历史的耻辱也正是因为人治而落下的祸根,闭关而治,盲目自大,不与世界接轨都是因为个人观点而使中国被世界远远的抛在后面也是必然的,所以,只有加强改革开放,加强法治才是国家发展的必走之路,长远之计。